- 評估評審
- 節能評估報告
- 項目建議書
- 項目后評價
- 項目申請報告
- 資金申請報告
- 可行性研究報告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 占用林地可研報告
- 土地復墾方案
- 表土剝離方案
- 節地評價報告
- 土地整治可研報告
- 土整規劃設計與預算
- 旱改水測量、可研、設計
- 項目規劃選址論證報告
- 國土空間規劃
- 工業園產業規劃
- 建筑工程規劃設計
- 市政工程規劃設計
- 現代農業發展規劃
- 發展規劃、專項規劃
- 鄉村規劃、概念性規劃
- 水土保持方案
- 環評報告
- 環評監測驗收
- 水土保持監測驗收
- 生態修復方案
- 用地預審報告
- 安評、職評、綠建
- 工程測量
- 礦山測量
- 地形測量
- 不動產測量
- 紅線圖測量
- 地籍圖測量
- 測繪工程測量
- 市政、水利工程測量
安評、職評、綠建
- 簡介
- 內容
- 流程
- 規范
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安評)是利用系統工程方法對擬建或已有工程、系統可能存在的危險性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進行綜合評價和預測,并根據可能導致的事故風險的大小,提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以達到工程、系統安全的過程。
職評
職評是用來評估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因素對企業職業員工的生命健康造成有害影響的評價體系。
綠色建筑
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
安全評價:
1、安全預評價
2、安全驗收評價
3、安全現狀綜合評價
4、專項安全評價
職評:
1、輔助工程
2、改擴建和技術引進
3、技術改造項目應對利舊內容進行評價
綠色建筑:
1、商業建筑
2、住宅建筑
3、綠色村落建筑
4、商店建筑
5、飛機場建筑
6、工廠建筑等
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
自評估報告
申報項目名稱: |
|
||
申報單位名稱: |
|
||
建筑類型: |
|
||
自評星級: |
|
分數: |
|
自評依據: |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4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組織編制
二〇一五年八月
1、 本報告用于申請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由申報單位填寫;
2、 “得分自評”項的填寫方式:在自評得分分類對應的表格中,填寫符合項目情況的得分,不達標的條文,自評得分填寫“0”;不參評的條文填寫“不參評”,注明理由,并在“實際提交材料”中提供證明材料,其得分處理方式按相關規定執行;
3、 “實際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寫對應條文實際提交的材料的全稱、查閱路徑;
4、 填寫本報告時,可進行編輯性修改,但不應自行刪除技術內容和要求。
目錄
一、自評總述
二、項目效果圖
三、自評內容
4 節地與室外環境
4.1 控制項
4.2評分項
5 節能與能源利用
5.1 控制項
5.2 評分項
6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6.1控制項
6.2評分項
7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7.1 控制項
7.2 評分項
8 室內環境質量
8.1 控制項
8.2 評分項
11提高與創新
一、 自評總述
三個申報星級評分要求分別為50/60/80分。經自評估,本項目的控制項全部達標,每類指標評分項得分均不小于40分,評分項與加分項的加權總得分達到 星級的標準。各章節得分情況見表1:
表1項目自評得分情況
|
節地與室外環境 |
節能與能源利用 |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
室內環境質量 |
加分項 |
總分值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適用分值 |
|
|
|
|
|
— |
自評得分 |
|
|
|
|
|
|
換算得分 |
|
|
|
|
|
— |
權重系數 |
|
|
|
|
|
|
加權得分 |
|
|
|
|
|
|
自評總分: 。
二、項目簡介及效果圖(需標示申報范圍、樓棟名)
項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積、層數、高度、主要功能等概述:
三、自評內容
4 節地與室外環境
子項 |
條文 編號 |
條文 |
滿分 |
不參評分 |
達標/得分 |
控制項 |
4.1.1 |
項目選址應符合所在地城鄉規劃,且應符合各類保護區、文物古跡保護的建設控制要求。 |
/ |
/ |
√ |
4.1.2 |
場地應無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威脅,無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源的威脅,無電磁輻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
/ |
/ |
√ |
|
4.1.3 |
場地內應無超標污染物排放。 |
/ |
/ |
√ |
|
4.1.4 |
建筑規劃布局應滿足日照標準,且不得降低周邊建筑的日照標準。 |
/ |
/ |
√ |
|
土地 利用 |
4.2.1 |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
19 |
|
|
4.2.2 |
場地內合理設置綠化用地。 |
9 |
|
|
|
4.2.3 |
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 |
6 |
|
|
|
室外 環境 |
4.2.4 |
建筑及照明設計避免產生光污染。 |
4 |
|
|
4.2.5 |
場地內環境噪聲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的有關規定。 |
4 |
|
|
|
4.2.6 |
場地內風環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動舒適和建筑的自然通風。 |
6 |
|
|
|
4.2.7 |
采取措施降低熱島強度。 |
4 |
|
|
|
交通設施與公共服務 |
4.2.8 |
場地與公共交通設施具有便捷的聯系。 |
9 |
|
|
4.2.9 |
場地內人行通道采用無障礙設計 |
3 |
|
|
|
4.2.10 |
合理設置停車場所。 |
6 |
|
|
|
4.2.11 |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務。 |
6 |
|
|
|
場地設計與場地生態 |
4.2.12 |
結合現狀地形地貌進行場地設計與建筑布局,保護場地內原有的自然水域、濕地和植被,采取表層土利用等生態補償措施。 |
3 |
|
|
4.2.13 |
充分利用場地空間合理設置綠色雨水基礎設施,對大于10hm2的場地進行雨水專項規劃設計。 |
9 |
|
|
|
4.2.14 |
合理規劃地表與屋面雨水徑流,對場地雨水實施外排總量控制。 |
6 |
|
|
|
4.2.15 |
合理選擇綠化方式,科學配置綠化植物。 |
6 |
|
|
|
合計 |
100 |
|
|
4.1 控制項
4.1.1 項目選址應符合所在地城鄉規劃,且應符合各類保護區、文物古跡保護的建設控制要求。
1) 達標自評
R達標;□不達標
2) 評價要點
是否符合所在地城鄉規劃:□是、□否。
場地內是否有以下各類保護區:
□基本農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其他保護區、□以上皆無。
場地內是否有以下各類文物古跡: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建筑、□歷史建筑、□以上皆無。
簡要說明項目選址的建設用地屬性以及場地內地形、資源情況(100字以內)。
|
若含有上款所列各類保護區或文物古跡,簡要說明保護或改造的措施(200字以內)。
|
3) 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1、項目區位圖;
2、場地現狀地形圖:應包括紅線范圍、豎向標高、原有地物等。若地塊中或其周邊還涉及文保單位、水體等,地塊現狀圖中還需包含紫線、藍線與綠線;
3、環評報告書(表):應包括對場地選址以及場地內及周邊是否有保護區、文物古跡保護的說明;
4、保護區或文物古跡保護或改造的方案:如場地內有以上各類保護區、文物古跡保護,應包括相應保護或改造措施(如無保護內容可不提供),文物局、園林局、旅游局或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文件,相關處理方案等。
5、證明項目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文件,可提供城市(鎮)總體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相關圖紙及文件,如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規劃圖”或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建設項目的規劃圖紙,或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帶的規劃設計條件。
實際提交材料:
|
4.1.2 場地應無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威脅,無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源的威脅,無電磁輻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1) 達標自評
□達標;□不達標
2) 評價要點
場地選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脅或者危險源:
□洪災、□泥石流、□含氡土壤、□風切變、□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斷裂帶、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電磁輻射(如電視廣播發射塔、雷達站、通信發射臺、變電站、高壓電線等)、□火、爆、有毒物質等(如油庫、煤氣站、有毒物質車間等)、□以上皆無
簡要說明避免以上威脅或危險源的措施。(300字以內)
|
3)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1、項目區位圖;
2、場地現狀地形圖:應包括紅線范圍、豎向標高、原有地物等。若地塊中或其周邊還涉及文保單位、水體等,地塊現狀圖中還需包含紫線、藍線與綠線;
3、環評報告書(表):應體現場地是否有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威脅以及是否有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源、電磁輻射等危害;
4、涉及地質災害嚴重的地段、多發區的,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應包含場地穩定性及場地工程建設適應性評定內容);
5、可能涉及污染源、電磁輻射、土壤氡危害的,應提供相關檢測報告或論證報告。
實際提交材料:
|
4.1.3 場地內不應有排放超標的污染源。
1) 達標自評
□達標;□不達標
2) 評價要點
場地內是否有以下建筑或設施:
□餐飲類建筑、□鍋爐房、□垃圾運轉站、
□其他易產生煙、氣、塵、噪聲的建筑或設施(請填寫)、□以上皆無
如有以上建筑或設施,簡要說明避免排放超標的控制措施:(200字以內)
|
3) 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建筑總平面圖:應體現相關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
2、建筑平面圖:應體現相關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
3、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提供的環評報告書(表):應包含場地內各類污染源及其控制措施分析。
實際提交材料:
|
4.1.4 建筑規劃布局應滿足日照標準,且不得降低周邊建筑的日照標準。
1)達標自評
□達標;□不達標
2)評價要點
□居住建筑
住區位于 氣候區,所在城市為: ,屬于:□大城市、□中小城市
本項目中住宅標準日最低日照時數: 小時
住區內是否有老年人居住建筑:□是、□否
如有老年人居住建筑,則老年人居住建筑冬至日日照時數: 小時
是否為舊區改建內的新建住宅:□是、□否
周圍建筑情況 ,是否影響周圍建筑的日照:□是、□否
□公共建筑
本項目是否為以下幾類建筑類型:□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以上皆不是
如是托兒所或幼兒園,則其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小時數: 小時
如是中小學校,則其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小時數: 小時
周邊是否有居住建筑、學校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否
如周邊有居住建筑、學校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本項目是否影響其日照要求:□是、□否
3) 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1、總平面圖:應標有清晰的紅線、綠線,以及提供能反映本地塊與周邊地塊及建筑的空間相鄰關系,包括建筑的使用功能、距離、高度等;
2、日照模擬分析報告:應使用所在地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計算軟件對標準日最低日照時數進行模擬計算,日照模擬分析建模應包括地塊周邊既有建筑(至少將從項目邊界計起的第二排納入建模及分析)。
實際提交材料:
|
4.2評分項
Ⅰ 土地利用
4.2.1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總分19分)
1)得分自評
居住建筑
□3層及以下 □4~6層 □7~12層 □13~18層 □19層及以上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標A(m2) |
3層及以下 |
4~6層 |
7~12層 |
13~18層 |
19層及以上 |
||
35<A≤41 |
23<A≤26 |
22<A≤24 |
20<A≤22 |
11<A≤13 |
15 |
|
|
A≤35 |
A≤23 |
A≤22 |
A≤20 |
A≤11 |
19 |
||
|
|
|
|
|
合計 |
19 |
|
□公共建筑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
容積率R |
0.5≤R<0.8 |
5 |
|
0.8≤R<1.5 |
10 |
||
1.5≤R<3.5 |
15 |
||
R≥3.5 |
19 |
||
|
合計 |
19 |
|
2) 評價要點
□居住建筑
項目立項審批時間: 年
住宅層數:□低層、□多層、□中高層、□高層,建筑高度: m。
戶型類型:________ 主要戶型:_________
主要戶型建筑面積:_________ m2,占總戶數的比例:_____________
住區用地面積: m2
居住人口(按每戶3.2人計算): 人;人均居住用地指標: m2/人
□公共建筑
項目審批時間: 年 規劃用地面積: m2
地上總建筑面積: m2 容積率:
3)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居住建筑:
1、建筑總平面圖:應包含住區用地面積、戶數、人均居住用地指標等技術經濟指標;
2、人均居住用地指標計算書:應包括人均居住用地指標計算過程。
公共建筑:
1、建筑總平面圖:應包含規劃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容積率等技術經濟指標。
實際提交材料:
|
4.2.2場地內合理設置綠化用地。(總分9分)
1)得分自評
□ 居住建筑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
住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Ag |
新區建設 |
舊區改建 |
||
1.0m2≤Ag<1.3m2 |
0.7m2≤Ag<0.9m2 |
3 |
|
|
1.3m2≤Ag<1.5m2 |
0.9m2≤Ag<1.0m2 |
5 |
||
Ag≥1.5m2 |
Ag≥1.0m2 |
7 |
||
住區綠地率 |
≥30% |
≥25% |
2 |
|
|
|
合計 |
9 |
|
□公共建筑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
綠地率Rg |
30%≤Rg<35% |
2 |
|
35%≤Rg<40% |
5 |
||
Rg≥40% |
7 |
||
綠地向社會公眾開放 |
2 |
|
|
|
合計 |
9 |
|
2) 評價要點
□居住建筑
住區綠地面積: m2 住區用地面積: m2
住區綠地率: (%)
住區總公共綠地面積: m2 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m2
□公共建筑
項目綠地面積: m2 項目用地面積: m2
項目綠地率: (%)
項目綠地是否向社會公眾開放:□是、□否
3)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居住建筑:
1、建筑總平面圖:應體現綠地位置、面積,并包括用地面積、綠地面積、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等指標技術經濟指標;
2、建筑平面日照等時線模擬圖。
公共建筑:
1、建筑總平面圖:應體現綠地位置、面積,并包括用地面積、綠地面積、綠地率等指標技術經濟指標;
2、公共建筑綠地是否對外開放的說明。
實際提交材料:
|
4.2.3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總分6分)
1) 得分自評(不適宜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可不參評)
□不參評,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建筑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指標地下建筑面積與地上建筑面積的比率Rr |
5%≤Rr<15% |
2 |
|
15%≤Rr<25% |
4 |
||
Rr≥25% |
6 |
□公共建筑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
地下建筑面積與總用地面積之比Rp1 地下一層建筑面積與總用地面積的比率Rp2 |
Rp1≥0.5 |
3 |
|
Rp1≥0.7且Rp2<70% |
6 |
2) 評價要點
是否有地下空間:□是、□否
□ 居住建筑
地下建筑面積: m2地上建筑面積: m2
地下建筑面積與地上建筑面積的比率為: %
地下空間主要功能為:
□公共建筑
地下建筑面積: m2 地下一層建筑面積: m2
總用地面積: m2
地下建筑面積與總用地面積的比率為: %
地下一層建筑面積與總用地面積的比率: %
地下空間主要功能為:
簡要說明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設計說明:包括該建筑的場地區位、地質條件、地下空間功能分區以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合理性等簡要進行闡述。(200字以內)
|
3) 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建筑總平面圖:應包括總建筑面積、地上建筑面積、地下建筑面積、建筑占地面積等技術經濟指標;
2、地下空間建筑平面圖:應體現地下空間功能分區及面積;
3、地下空間不參評情況說明書:應論述項目不適宜開發地下空間的緣由,如場地區位和地質條件、建筑結構類型、建筑功能或性質確實不適宜開發地下空間等(僅本條不參評項目提供)。
實際提交材料:
|
Ⅱ 室外環境
4.2.4 建筑及照明設計避免產生光污染。(總分4分)
1) 得分自評
序號 |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1 |
□玻璃幕墻:可見光反射比不大于0.2。 |
2 |
|
□非玻璃幕墻建筑 |
|||
2 |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的規定。 |
2 |
|
|
合計 |
4 |
|
2) 評價要點
是否采用玻璃幕墻:□是、□否
簡要說明建筑及照明設計過程中,采用何種措施避免對周邊建筑造成光污染(200字以內)。
|
室外景觀照明是否有直射光射入空中:□是、□否
照明光線是否有超出被照區域的溢散光:□是、□否,如有,則溢散光占比為:
3) 證明材料
建議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建筑總平面圖:應反映本地塊與周邊居住類地塊的空間相鄰關系(距離、高度等);
2、建筑設計說明:應包含玻璃幕墻的可見光反射比的說明;
3、幕墻設計說明:應包含玻璃幕墻的光污染分析專項報告;
4、室外景觀照明設計施工圖:應包含照明設計光污染控制說明、燈具平面圖等。
實際提交材料:
|
4.2.5場地內環境噪聲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的有關規定。(總分4分)
1) 得分自評
評價內容 |
評價分值(分) |
自評得分(分) |
場地內環境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
4 |
|
合計 |
4 |
|
2) 評價要點
場地位于《聲環境質量標準》中 類聲環境功能區
環境噪聲檢測情況 單位:dB(A)
序號 |
監測點 |
環境噪聲標準值 |
環境噪聲測試值 |
||
晝間 |
夜間 |
晝間 |
夜間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簡要說明建筑場地周圍噪聲分布狀況,如果擬建噪聲敏感建筑不能避免臨近交通干線,或不能遠離固定的設備噪